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 聚氯化铝(液体)应急供应商库项目征集供应商公告
三方诚信招标 (以下简称“征集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 (以下简称“征集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 聚氯化铝(液体)应急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工作,详见请参见本公开征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服务范围:
1.1
序号 | 水厂 |
| 库使用期内需求暂定总量( | 备注 |
1 | 第二水厂 | 东莞市东城街道梨川周屋围街26号 | 10800 | 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货物数量计算。合同签订后每批所送货物数量、时间以买方通告为准 |
2 | 第三水厂 | 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育华路 | ||
3 | 第四水厂 | 东莞市石碣镇鹤田厦村富田路 | ||
4 | 第五水厂 | 东莞市企石镇杨屋新兴路33号 | ||
5 | 第六水厂 |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1号 | ||
6 | 万江水厂 |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龙路191号 | ||
7 | 东城水厂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下桥银岭街9号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本次投标聚氯化铝(液体)的制造商,不接受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报名;
2.3 供应商所投聚氯化铝(液体)产品必须为适用于饮用水处理的聚氯化铝(液体),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4 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及其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立项文件等,需为行政部门回复性文件)或供应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的验收信息截图,内容须同时体现:1、生产地为东莞或及其接壤城市(广州,深圳,惠州)2、所投标聚氯化铝(液体)产品年产能需大于三万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供应商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方式:
有意愿参与申请的供应商请自行在东莞市水务集团 官网( /)、 ( )查询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征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
5.2 申请文件递交
5.3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征集人认为报名家数不够的可延长征集时间。
6 本项目补充通知在东莞市水务集团 官网( /)、 ( )、 ( /)及征集代理机构网站( )予以公告,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必须密切留意本项目补充通知发放信息,并自行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未留意或及时下载,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 征集人 征集人: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 联系人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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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