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泰安光电公司光纤LED固化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泰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纤LED固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区。
2.2 规模:公司总用地约10.4公顷,根据总体规划方案,新建建筑面积73293m2。规模为年产预制棒300吨,光纤1000万芯公里的生产能力。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工期为40天。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泰安光电公司光纤LED固化设备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光纤LED固化设备12套,备品备件及消耗件(包括安装调试期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期内的消耗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伴随服务(包括产品设计、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设计联络、系统质量担保等)。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区。
2.7 交货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并完成备品备件、消耗件、及技术资料的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3家不同单位合计36条线以上(含36条)光纤LED固化设备供货及安装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和用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3月 21 日 9 时起至2022 年 3月 28日17 时止。
购买: 招标文件费803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