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美前期工作营地LED显示屏、声光等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地处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位于318国道旁,历史调查冬季最低气温为-20.7℃。
2.2 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是对如美前期工作营地LED显示屏、声光系统、会标屏等进行建设。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交货,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现场施工、软件开发、安装调试,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技术人员培训、验收等所有工作,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要求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如美前期工作营地LED显示屏、声光等系统采购及安装。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办公楼一楼门厅LED显示屏;一楼报告厅LED显示屏、音频系统、灯光系统;三楼中型会议室LED显示屏、无纸化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会标屏;四楼大型会议室激光投影系统、音频系统及会标屏;二楼2个会议室、三楼小型会议室、五楼2个会议室的会标屏和投影仪;接待中心会标屏;2间文化活动室显示系统及音频系统。
本项目采购参数要求详见技术文件部分。
本项目位于高寒地区,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设备设施须满足项目所在地高海拔工作要求,同时满足低温气候工作要求。
2.6 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
2.7 交货期
计划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交货,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要求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的LED显示屏或智能会议类项目的实施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实施业绩的关键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技术规范中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集成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日9:00起至2022年4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