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改造项目-久和风电场二期50台海装风电机组维护外委(24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久和风电场二期50台海装风电机组维护外委(24个月)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规模:久和风电场二期50台海装风电机组维护外委(24个月)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久和风电场二期50台海装风电机组维护外委(24个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1项双馈2MW及以上机组委托维护工作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26 14:00到2022-05-06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