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2022-2023年脱硝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5-05
1.招标条件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2-2023年脱硝氨水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82号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标的为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氨水(含运输费、专利费、技术服务费、产品复检费、保险费、杂费等全部的费用)。投标方承担本项目招标标的的供货、验收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并保证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全部技术及配套要求。本次脱硝氨水采购用量大约在:1300吨左右。脱硝氨水满足GB/T631-2007《化学试剂-氨水》中分析纯各项指标,且符合公司所使用燃气轮机脱硝设备对氨水的特别要求。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年至2023年年度脱硝氨水(分析纯)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竞投产品2022年生产批次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报告,以证明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氨水;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氨水。 7.投标人自行运输氨水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 2项脱硝氨水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9年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氨水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17:45到2022-05-12 18: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