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项目土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
2.2 规模:乌海热电厂末端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包括两效热法浓缩系统和旁路烟气蒸发系统。其中两效热法浓缩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15m3/h,旁路烟气蒸发系统设计总蒸发水量6m3/h,采用高速旋转雾化工艺,一机一塔布置方式,单台蒸发器蒸发水量不小于3m3/h,每台机组设1座蒸发器。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废水零排放系统计划于2022年8月30日第一、二台机组同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
2.4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项目。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浓缩车间、末端固化支架基础等土建施工以及浓缩和末端固化工艺、电气、热控等设备安装施工。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火电厂施工业绩(合同额均大于4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和金额的关键页、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9日9:00时起至2022年5月14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