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送风机节能调速改造项目永磁调速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送风机节能调速改造项目永磁调速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送风机节能调速改造项目永磁调速器采购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套卧式、盘式水冷型永磁调速器,型号:YTY-745/2000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交货期:合同后签订20天内将设备运抵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 、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生产经营正 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 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1500KW及以上永磁调速器供货合同业绩,其中有3项及以上为火电机组永磁调速器供货业绩。上述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及招标技术规范要求的供货内容页面、合同签章页,技术协议页,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1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