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锅炉环保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本体、锅炉辅机及锅炉环保设备等改造工作,现外委相关改造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包含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
规模:锅炉环保改造项目预估15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锅炉环保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外委。
服务期:单个项目工期暂估为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派施工管理人员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锅炉环保改造相关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封面、反映合同内容页、签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 5 月11日 9:00起至 2022年 5 月 18日 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