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高头窑煤矿综采三机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头窑煤矿综采三机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主井为斜井,坡度 12°;副井为斜井,坡度 5.5°,风井为立井,井径 6.0 米。
2.2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3 规模:1000万吨。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检修的设备为中煤张家口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SGZ1000/2*1000刮板输送机一部、SZZ1200/525转载机一部、PCM400型锤式破碎机一台、ZY2700自移机尾一部,此次三机大修为整机全面大修。三机大修范围: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自移机尾的机械部分(电机、减速器、液力调速耦合器除外)、液压部分、链轮组件。本次大修所有的电机、减速器、刮板、压板、链条、接链环及销排不维修也不更换新件。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工期:计划2022年6月中旬进行维修,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刮板运输机检修或维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首页、项目名称、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