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准大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灰、渣、石膏向准格尔旗中南部高铝粉煤灰储存库拉运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准大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准大发电有限公司目前装机容量为2×300MW,机组采用直接空冷技术,为纯凝汽式发电机组。燃煤灰分设计约为25%,除灰系统采用正压式气力除灰系统,灰库容量为2座2500立方米,脱硫工艺采用的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按一炉一塔布置。粉煤灰部分进行分选利用,大部分运至灰场储存。脱硫所生成的石膏采用抛弃式处理的方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准大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灰、渣、石膏向准格尔旗中南部高铝粉煤灰储存库拉运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12个驾驶员B类驾驶证且有3年驾驶经验,以驾驶证首发日期计算。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火电厂灰渣拉运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能体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7日9:00起至2022年5月23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