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项目-2022至2025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及石子煤运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 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项目2022至2025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及石子煤运输已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云南 昆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2022至2025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及石子煤运输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 3年(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昆明公司2022年至2025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及石子煤运输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销售的合法的经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6.投标人从事火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或处理工作时间必须满三年及以上;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连续2年以上(含2年)的粉煤灰、炉渣销售或处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不同电厂的,时间可以重叠,即三年内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合同即可),且业绩相对应的合同期内年消耗粉煤灰量在10万吨及以上(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数量页面,固定单价合同中未反映供货数量的,应提供该合同供货期内10万吨及以上结算单及发票)。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8.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内不存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19 09:24到2022-05-2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