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等项目用普碳钢中厚板等板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等项目用普碳钢中厚板等板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招标范围: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2022年疏干排水工程、2022年明排水、防洪及疏干供水管路改造等项目使用钢板购置,8\Q235B、20\Q235B、6\16Mn等12种规格,共计333.624吨。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全部货物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板材的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9:00起至2022年5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