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耐磨衬板加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2 规 模: 依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加工耐磨衬板。合计重量估算约为30吨,所供衬板在符合技术要求和尺寸要求的情况下,以实际成品重量为准,最终以所供产品实际重量为单位进行结算
2.3 标段划分: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耐磨衬板加工项目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后15-30个自然日陆续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依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加工耐磨衬板。合计重量估算约为30吨,所供衬板在符合技术要求和尺寸要求的情况下,以实际成品重量为准,最终以所供产品实际重量为单位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衬板加工(含耐磨材料)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使用证明和验收单,用户使用证明和验收单须明确标注用户联系方式。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5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