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022年电动机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549,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目前煤直接液化生产能力为108万吨/年, 2020年生产油品59.02万吨,累计840.69万吨,在职员工1627人。
根据国家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和规划,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以及上级公司的管理要求,对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进行淘汰和更新。更新后的电动机运行状况更好、寿命期更长、更加节能降耗,既为了满足政策要求也为了对整个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在满负荷、长周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能够更稳定、更节能的运行,其必要性显著。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涉及88台低压异步电动机,功率范围在0.55-160KW之间,包含含防爆及非防爆电动机,7.5KW以下为二级能效、以上(含)为一级能效(GB18613-2020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制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上采购设备要求为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不允许分包。
2.2其他:(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一年。(2)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包含:a、防爆等级为Ex dII CT4,中心高为160/180/200/225/280/315三相异步电动机;b、防爆等级为DIPA21TAT4/IP55,中心高为160三相异步电动机。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包括:中心高为160/180/200/225/280/315电动机一级能效认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数量在500台以上的电动机(必须含防爆异步电动机)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及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良好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