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台吉风力发电项目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阜新台吉风力发电项目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台吉风电场。
2.2工作内容: 阜新台吉风力发电项目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
2.3招标范围:根据 阜新台吉风力发电项目场内道路、风机平台及集电线路现有情况,负责项目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工作。(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工期:预计2022年6月15日开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开工时间为准,开工后45日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施工相关内容)
4)投标人需保证涉及项目临时占地土地复垦、覆土等施工能够满足当地政府部门或林场验收要求,并在验收完成后取得有关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证明样式详见技术要求部分),并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附至投标文件中。
3.2.2 业绩要求: /
3.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2.4 不接受联合体
3.2.5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