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起重设备外委专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550,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神东煤炭集团(不含洗选中心)现有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架悬挂起重机、举升机等各类起重设备536台(套),考虑后续新增部分的起重设备,在现有536台基础上增加10%的预估新增量,按照591台起重设备进行招标(其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2台,国能鄂尔多斯市神东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台, 神东煤炭分公司568台)。现有情况详见附件1,主要分布于设备维修中心、物资供应中心、皮带机公司、车辆管理中心、矿业服务公司、大柳塔煤矿、布尔台煤矿、补连塔煤矿、锦界煤矿等公司所属的地面及矿井单位(洗选中心除外),起重范围为0.5~200吨不等(以现场实际为准),主要由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原起重机设备总厂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尼(上海)起重机公司(天津重钢)、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国内外起重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生产。
2.1.1投标人主要负责合同期内神东煤炭集团所属单位(不含洗选中心)现有起重设备的全包服务(包括注册、年检、日常维修保养、项修等工作任务,含厂房租赁、配件、人工、消耗材料、工器具、设备折旧、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起重设备范围,包括从配电箱进线到设备的所有部件(含轨道,遥控器,挡车器,电动葫芦梁,钢丝绳,滑线,电气系统及元器件,限位以及土建接口等)。
2.1.2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1.3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类专业化服务管理细则》、技术文件等要求。
2.1.4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2.1.5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2.1.6质保期:项修质保期为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起重设备维护(或维修或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