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2022年度平庄煤业大型自卸矿车配件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3511,招标人为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国能供应链内蒙古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e购平台电商铺货内蒙古公司2022年度平庄煤业大型自卸卡车配件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53项物资,不划分标段。
采购范围:内蒙古公司2022年度平庄煤业大型自卸卡车配件公开招标铺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内产品清册。
注: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1.3其他: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3年;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下单后90天内或按用户需求日期执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原主机生产厂
(3)投标人为主机生产厂或具有在用设备的配件加工制造能力,制造的配件已取得平庄煤业集团相应部门技术改造试用合格报告(报告中的种类须累计达到本标的物种类中的25种及以上)的加工制造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使用单位试用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主机生产厂可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 项大型自卸卡车经技术改造试用合格的配件供货合同业绩,且每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提供的所有合同中配件清单须累计达到本次招标标的物种类中的25种数及以上(主机生产厂可不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及对应合同的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