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高温烟气旁路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锅炉高温烟气旁路改造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3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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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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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高温烟气旁路改造 |
1号炉增设旁路烟道,包括增设旁路烟道的总体设计(含载荷设计、烟道位置、烟道尺寸、烟气流量、支吊架、膨胀节、烟气混合器、平台楼梯、钢结构、保温、测量装置、阀门等)、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等。 |
500 |
注: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过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本次招标的,可在报名成功后联系项目经理办理标书费免收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高温烟气旁路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3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EPC相关合同业绩(火电机组宽负荷或者全负荷脱硝技术改造,包括省煤器流量置换或省煤器烟道旁路或分级省煤器改造业绩证明材料有同等效力)或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和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11 09:00到2022-07-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