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装置清渣、清焦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气化装置在生产过程中,气化炉、塔、罐等设备内有积渣结焦等现象,积渣结焦严重影响设备安全高效运行。为保证生产稳定,检修期间需对以上设备内积渣结焦进行人工清理。
因气化装置为原料生产工段,地坑、地沟淤泥较多、澄清槽内部垢片和淤泥堆积量大、沉降池淤泥量大、气温较低时渣道(渣仓、路面)冻渣破碎清理作业较多,需定期使用挖掘机进行彻底清理。
鉴于以上作业清理难度及工作量大、安全风险高,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作业。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负责气化装置气化炉、塔、罐等设备内积渣、结焦等的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出的渣、焦装至招标人指定车辆内。
(2)负责使用挖掘机清理气化装置地沟、地坑、沉降池等处沉积的煤泥,将清理出的煤泥装运至招标人指定车辆内。
(3)负责作业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4)投标人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5)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负责气化一厂1-4区气化炉、塔、罐等设备内积渣、结焦等的清理工作(紧急情况可以调配至其他气化装置同类设备清焦),年清理量约5090吨。
第二标段:负责气化二厂5-7区气化炉、塔、罐等设备内积渣、结焦等的清理工作(紧急情况可以调配至其他气化装置同类设备清焦),年清理量约3722吨;使用至少一台挖掘机清理1-7区地沟、地坑、沉降池等处沉积的煤泥(紧急情况下根据生产需要增加相应数量挖掘机),年清理量约29232m3,预估工作量285个台班。
2.1.3项目地点:
宁夏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2.1.4服务期限:
工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单为准。(注: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或电力装置清渣或化工装置土建检维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自有轮式挖掘机至少1台(投标人须提供发票等自有证明及保险扫描件)。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5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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