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置换升级改造烟气脱硫脱硝EPC总承包项目——CEMS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脱硝项目CEMS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项目规划新建两台450㎡烧结机,一台400万吨/a带焙烧球团.本项目为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450㎡烧结机及400万吨/a带焙烧球团配套的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与主机同步新建,本工程建设在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黄线区域内的预留场地内,环保装置采用BOT模式,主机年运行时间8160小时。
2.4项目地点:云南玉溪玉昆钢铁厂
2.5招标范围: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玉昆钢铁烟气脱硫脱硝项目CEMS及超净尘表采购,满足玉溪环保最新要求,包含产品的设计、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或ISO9000体系认证(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今,不少于3项(含3项)脱硫脱硝CEMS的生产或销售业绩(代理商投标的仅核算代理商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19 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且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诺遵守招标人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文件(需盖厂家章)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厂家或代理商盖章)。
5)所供产品需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8-22 09:30至 2022-08-31 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