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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28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2022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 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022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1220万元/2年,选取1名中标人,为招标人楼宇及范围内的各项保洁、绿化养护、花卉租赁养护、冰雪清除、垃圾处置等物业服务

序号

招标内容

预计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备注

1

保洁服务

106人

3600元/人/月

9158400

防疫集中管理区域保障人员费用按双倍计算

2

绿化养护

67030平方米

6元/平方米/年

804360


3

冰雪清除

135160平方米

6元/平方米/年

1621920


4

垃圾处置

160000平方米

1元/平方米/年

320000


5

花卉租赁养护

1.8米大型花卉

60盆

1.5元/盆/天

295139


1.2米中型花卉

152盆

1元/盆/天


小型花卉

101盆

0.8元/盆/天


花钵

5个

1.5/个/天


防腐木花箱

5个

1.8/个/天


大型节日或活动气氛花卉

50个

0.5/个/天


架构景观花坛(架

5平方米

8/平方米/


合计

12199819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保洁、绿化养护、花卉租赁养护、冰雪清除、垃圾处置等物业服务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 及技术 新疆维修基地所属区域。

保洁服务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日、绿化养护服务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1日、花卉租赁养护服务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日、冰雪清除服务开始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1日、垃圾处置服务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6日,上述服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任一结算发票;类似项目业绩:①楼宇建筑面积总和在40000㎡以上(含)非住宅类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绩;或②年度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的非住宅类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楼宇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未载明的另外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投标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证书”等能够证实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证明材料,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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