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项目由河南分公司在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投资开发建设。本次EPC总承包协议采购总容量暂估106.673684MWp,其中400V混凝土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36.27%、10kV混凝土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11.288%、400V彩钢瓦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13.2%、10kV彩钢瓦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39.25%。
2.2 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五亩乡、朱阳镇、豫灵镇(含产业园)、阳平镇、城关镇、川口乡(含城东产业园)。
接入系统方案暂如下:各光伏电站拟以10kV或400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附属建筑物高低压配电系统或公网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其中装机容量低于2MW的项目,采用400V电压等级并网,装机容量大于2MW的项目,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工商业、党政机关及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搬迁小区屋顶光伏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其中低压自发自用子项目共118个,低压全额上网子项目共2个,高压自发自用子项目共16个,高压全额上网子项目共1个。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协调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推进整县屋顶光伏的进度,确保首批备案项目建成投产;配合招标人项目备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源筛选,负责与房屋所有者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或屋顶租赁协议(合同或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电价打折比例或租金不得超过招标人核定的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资源拓展、资料收集、屋顶的承载力复核、光伏组件选型、排布、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可研报告、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单体项目的可研、初设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具体要求: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等,原则上应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开展的单个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不低于7%。
2.3.3设备材料采购(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汇流箱、箱变(10KV接入)、并网柜、预制舱(10KV接入)、无功补偿(SVG,10KV接入)、电缆、运行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防孤岛装置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发电单元设计寿命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设备选型需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组件以暂估价进行报价,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执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框架协议。
2.3.4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光伏电站(包含400V及10KV接入的)的施工(建筑、安装(含接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矩阵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3.5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2.3.6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2.3.7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
2.3.8手续办理(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2.3.9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完成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单个项目的合同执行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项目由若干个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组成,包含多个屋顶,共计106.673684MWp。本次预招标不保证全部容量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按照投标人建设单体项目分批执行该招标结果,按投产容量据实结算,若部分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范围,且不保证范围内全部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对于范围外新批复的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据本次招标结果实施;对于已批复的项目,根据中标人报价,得出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可研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同时本标段合同签订及执行单位为华能灵宝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需与华能灵宝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具体金额合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意。
2.5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合同履行期限内,已完成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的项目继续执行,否则不再执行)。
2.6 工期:具体以单个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承诺中标后使用具备该资质的设计单位。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光伏电站业绩(含屋顶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或PC承包项目、地面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或PC承包项目),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24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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