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制冷机组及冷却塔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5.08亿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机组及冷却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起步区。
2.2建设规模: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主要为总部办公、商业建筑、国际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
(1)在起步区B02-04地块内建设能源总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用户(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2)在起步区大唐国际贸易大楼负二层建设能源子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先期用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3)在起步区建设供水、回水长度均为约8.2公里的供冷管网。
2.3建设工期:项目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综合能源子站于2022年12月底具备初步供冷条件,能源子站2023年4月30日建成投产;综合能源总站一期上2023年9月30日投产,能源总站一期下2025年9月投产。一期上建设工期为350日历天。
2.4设备名称及招标范围:能源总站一期(含一期上和一期下)及能源子站的制冷机组及冷却塔设备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生产、运输、设计联络、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备品备件供应等,主要设备包括:
(1)能源子站主机及配套冷却塔
2)总站一期主机及配套冷却塔
2.6数量:见招标公告2.4设备名称及招标范围。
2.7技术规格:见招标公告2.4设备名称及招标范围。
2.8交货地点:工地现场,车板交货。2.9交货期:能源子站基载机及配套冷却塔合同生效后40天供货到现场,能源子站其他设备合同生效后50天供货到现场;能源总站一期上设备2023年4月30日前供货到现场,一期下设备2025年3月31日前供货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为制冷机组制造商或代理商,冷却塔由其设计配套、采购、供货并负责性能保证。
3.1.2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所投制冷机组取得国际权威机构AHRI出具的产品性能报告,冷却塔取得CTI认证文件。
3.1.5特种设备许可证: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制冷机组和冷却塔)的授权代理文件。其中制冷机组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同一家制冷机组品牌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品牌的投标全部无效。
3.2业绩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运行业绩:近5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制冷机组制造商具有2个(单个冷站总供冷机组容量3000RT及以上)及以上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已投运证明材料)。3.3财务要求:投标人(代理商及制造商)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购买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5.08亿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机组及冷却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起步区。
2.2建设规模: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主要为总部办公、商业建筑、国际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
(1)在起步区B02-04地块内建设能源总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用户(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2)在起步区大唐国际贸易大楼负二层建设能源子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先期用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3)在起步区建设供水、回水长度均为约8.2公里的供冷管网。
2.3建设工期:项目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综合能源子站于2022年12月底具备初步供冷条件,能源子站2023年4月30日建成投产;综合能源总站一期上2023年9月30日投产,能源总站一期下2025年9月投产。一期上建设工期为350日历天。
2.4设备名称及招标范围:能源总站一期(含一期上和一期下)及能源子站的制冷机组及冷却塔设备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生产、运输、设计联络、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备品备件供应等,主要设备包括:
(1)能源子站主机及配套冷却塔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基载变频螺杆冷水机 组 |
制冷量:Q≥703.4kW(200RT) | 台 | 1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2 | 双工况变频离心式冷 水机组 |
制冷量:Q≥1582kW(450RT) 蓄冰量:Q≥1030kW(293RT) |
台 | 2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3 | 冷却塔(配套基载主机) | 流量:225m/h;3冷却水温度:32/37℃ | 台 | 1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4 | 冷却塔(配套双工况主机) | 制冷工况:流量:225m/h;3冷却水温度:32/37℃ 制冰工况:流量:225m/h;3冷却水温度:30/33.5℃ |
台 | 4 | 采取1台主机对应2 台冷却塔的形式配置;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基载变频离 心冷水机组 |
制冷量:Q≥4924kW(1400RT) | 台 | 2 | 一期上1台,一期下1台,分开供货 |
2 | 双工况变频 离心式冷水 机组 |
制冷量:Q≥7034kW(2000RT) 蓄冰量:Q≥4924kW(1400RT) |
台 | 3 | 一期上1台,一期下2台,分开供货 |
3 | 冷却塔(配套 基载主机) |
单台主机: 流量:580m3/h;冷却水温度:32/37℃ |
台 | 一期上与一期下分开配置及供货。 制冷机组厂家根据主机冷却水流量及温度要求,采取1台主机对应单台或多台冷却塔的形式配 置。 |
|
4 | 冷却塔(配套双工况主机) | 单台主机: 制冷工况:流量:918m/h;3 冷却水温度:32/37℃ 制冰工况:流量:711m/h;3 冷却水温度:30/33.5℃ |
台 |
2.7技术规格:见招标公告2.4设备名称及招标范围。
2.8交货地点:工地现场,车板交货。2.9交货期:能源子站基载机及配套冷却塔合同生效后40天供货到现场,能源子站其他设备合同生效后50天供货到现场;能源总站一期上设备2023年4月30日前供货到现场,一期下设备2025年3月31日前供货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为制冷机组制造商或代理商,冷却塔由其设计配套、采购、供货并负责性能保证。
3.1.2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所投制冷机组取得国际权威机构AHRI出具的产品性能报告,冷却塔取得CTI认证文件。
3.1.5特种设备许可证:投标人或所投制冷机组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制冷机组和冷却塔)的授权代理文件。其中制冷机组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同一家制冷机组品牌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品牌的投标全部无效。
3.2业绩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运行业绩:近5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制冷机组制造商具有2个(单个冷站总供冷机组容量3000RT及以上)及以上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已投运证明材料)。3.3财务要求:投标人(代理商及制造商)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