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南、北编解组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南、北编解组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南、北编解组改造
2.2项目概况:中铝(上海)碳素包头分公司焙烧区南、北编解组于2004年先后投入使用,由贵阳乌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都已连续运行18年,现南、北编解组能力低下、生产效率低,线路老化、导致故障频发,大修费用很高,且无用工位多。中铝(上海)碳素包头分公司在12万吨项目改造后,炭块外形增大(1770*750*710),现有工装不能满足大块生产要求。因此,结合焙烧区南、北编解组的总体运行状况,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需对焙烧区南、北编解组进行改造,特申请安排该项目。
2.3项目地点: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2.4招标范围:
2.4.1本次改造对于现有编解组系统,重新设计校核,包括主体设备选型、填充料出线、通风设施等附属设备及控制系统配置等,改造后实现全自动联锁运行。
2.4.2通过改造根本上改善现工作场所环境状况。
2.4.3预留机械臂自动清理炭块工位,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2.4.4预留炭块检验工位。
2.5工期:合同签订后130天内,其中现场安装调试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安装部分应由具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应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0-19 09:00——2022-10-25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