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成型机国产化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成型机国产化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提质降耗优化升级改造项目成型机国产化改造
2.2项目概况:现有成型机为2004年法国索罗斯引进。受较早设计方案限制,成型机比压低,导致生阳极炭块体积密度偏低;成型机振动台长度、宽度方向均有限位;振台台面规格为1906×1105mm,重锤比压0.98kgf/cm2,可生产炭块的最大长度为1560mm,最大宽度为670mm,高度为620mm,产品规格受限、品质提升受限、市场适应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现行主流阳极成型要求亟需升级改造。拆除现有成型厂房内的成型机主、副机架,拆除糊料输送计量设施、拆除现有振动台;在现成型机位置配置1台双振台振动成型机,满足最大1770×750×710生块的生产,在正常的工艺条件下,生阳极碳块的密度可达到1.63-1.65g/cm³;采用YG80B成型机的低频率、大振幅的成型原理,以及配套模具抽真空的使用,可有效改善碳块内部密度的均匀性。
2.3项目地点: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备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合负荷试车、考核验收。
2.5工期:合同签订后130天内,其中现场安装调试5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安装部分应由具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应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0-19 09:00——2022-10-25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