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红沙泉一号、黑山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根据《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煤矿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我公司准东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至3500万吨/年,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增至3000万吨/年,黑山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至1600万吨/年,现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含地面生产系统)、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含地面生产系统)、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1.2服务期:
(1)准东露天煤矿及配套地面生产系统:签订合同并收到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依据现状,在2个月之内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收到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年初步设计后2个月内完成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及评审工作;
(2)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及配套地面生产系统:签订合同并收到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后2个月之内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收到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初步设计后2个月内完成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及评审工作;
(3)黑山露天煤矿:签订合同并收到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吨/年产能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依据现状,在2个月之内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收到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吨/年初步设计后2个月内完成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及评审工作。
2.1.3服务地点:准东露天煤矿、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黑山露天煤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9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