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及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利用大运河水作为本厂工业用水水源,按“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建设。水处理系统经过数次扩容及改造,全厂废水水源、水量、水质发生较大变化,原始废水处理系统已不适用目前运行工况,导致水资源梯级利用不合理,水环境污染风险较高,因此需对全厂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合理优化。
本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项目内容主要包含:水处理系统改造、泥水系统修复及改造、循环水旁流石灰、纯碱加药系统改造、酸碱加药系统设备整治、控制系统升级改造。
工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开工,总工期为开工日起240天,若有调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或确定的日期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火电厂全厂废水治理 EPC 或水处理 EPC 相关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