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灰库扩建项目均化、收尘、输送系统和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 邹县发电 四期灰库扩建项目均化、收尘、输送系统和附属设备采购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改造工程共新增2座大型钢板库及附属设施,每座钢板库总容积6.25×104m3(可贮存5×104t粉煤灰),配套建设1座散装库,容积为300m3,具体包括新建钢板库及散装库、新建管道支架、气化风机房改造、原管道支架改造加固及钢板库建设项目配套的除灰、暖通、电气、热控、给排水、消防等系统的新建和改造工程,以及与本工程建设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拆除原有房屋与改造工作。
邹县公司四期除灰系统共设6座灰库,2座原灰库,2座粗灰库,2座细灰库,灰库直径18m,高36m,有效容积约5600m3。四期两台机每天约产生4000吨原灰。
目前四期输灰管道管径为2 根φ219 x 7 mm钢管+4根φ273 x 9 mm钢管。依据《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四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气力除灰系统采购合同》及校核计算,其中φ273 x 9 mm钢管输送能力为58t/h,φ219 x 8 mm钢管输送能力为42t/h,共计输送能力为200t/h。
本项目拟在4根273x 9输灰管与2根219 x 7输灰管接耐磨三通,设置开关阀,新建4根273x 9输灰管与2根219 x 7输灰管往钢板库输灰(原有2根168x7的细灰管道不进入新建钢板仓)。每台炉输送系统的设计总出力为157t/h,输送气源为压缩空气。新增管道的水平距离最远点约为150m,,输送高度约为50m,新增管线单根长度暂定200m。管道切换阀的控制并入原除灰控制系统。目前四期φ273 x 9 mm钢管输送能力为58t/h,φ219 x 8 mm钢管输送能力为42t/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开工批复后30日历天完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SB-16101 |
均化系统供货 |
均化系统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均化系统供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