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共3个包件,包件2办公用品4项;包件4检测设备12项;包件5线路工具7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包件4钢轨温度计:提供《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符合Q/CR597-2017、JJG 1158.2-2018标准
(3)包件5手持式无刷锂电扳手(进口)、无刷充电式鼓风机(进口)、角向磨光机(锂电):机器裸机、充电器、电池均需提供国际电工委员会出具的CB或CE证书及检测报告;电池、充电器需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QC认证、国际电工组织IEC认证;机器、电池、充电器需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锂电电池在-28℃环境下可正常开机使用,并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报告。
3.1.2.财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至2021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5.其他要求
(1)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 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1日 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