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沙柳林)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为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按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相关治理内容,进行开发式治理。
2.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乌兰木伦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沙柳林)工程:种植沙柳约635300穴,樟子松约3300株,铺设砂砾石路面道路约4200m,配套滴灌设施HDPE给水管约18073m,配套三通、流量计、闸阀、阀门井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以图纸为准。
2.1.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煤矿沉陷区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总工期1290个日历天),施工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30日,102个日历天),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1.4质量要求:
(一)绿化部分:
1. 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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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产量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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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产量指标(公斤) |
产量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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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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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沙柳第一、二、三、四个生长季要求产量1.07吨/亩。(产量是沙柳切片) |
1、9月份进行考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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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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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神东生态产业化经济品种产量要求:
神东生态产业化经济品种产量要求表
序号 |
经济品种 |
单位 |
第一个生长季要求产量 |
第二个生长季要求产量 |
第三个生长季要求产量 |
第四个生长季要求产量 |
备注 |
一 |
经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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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柳 |
吨/亩 |
1.07 |
1.07 |
1.07 |
1.07 |
产量指沙柳切片 |
注:免费供应产量为“神东生态产业化经济品种产量要求表”中沙柳切片要求产量。
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5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累计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沙柳种植(或平茬)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所提供的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照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须具有累计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沙柳种植(或平茬)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所提供的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照无效认定。
(2)具有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林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技术职称证未体现专业,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2017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累计合同金额 300万元(含)以上沙柳种植(或平茬)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所提供的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照无效认定。
(2)具有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林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技术职称证未体现专业,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安全负责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提供该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③出具竣工证明和业主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0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