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乌兰木伦煤矿探水钻孔机器人研制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乌兰木伦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乌兰木伦煤矿井下探放水钻机操作位置固定,距离孔口较近,对操作人员安全威胁较大。此外重复、繁重的上下钻杆工作由操作人员手动完成,工作强度大,工作效率低,为降低员工劳动强度,需研制探水钻孔机器人实施探放水钻孔,同时可以通过配备的遥控器在距离钻机15米以内的任意位置操纵钻机。操作上下钻杆的繁重劳动被钻机配备的机械手承担。
2.1.2采购范围:研制探水钻孔机器人1台,用于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从而极大地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详细要求见技术部分。
2.1.3标段划分:只此一标段。
2.1.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60天。
2.1.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1.7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2.1.8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5期付款。
(1)探水钻孔机器人设备全部到货后,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完成探水钻孔机器人项目全部安装,并且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该项目金额的30%。
(3)完成探水钻孔机器人研究,具备终验条件,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5)知识产权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机器人设备研发或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