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都河水电公司察柳两站2023年-2025年水工建筑物维修、道路及岸坡修复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水电公司察柳两站2023年-2025年水工建筑物维修、道路及岸坡修复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察汗乌苏水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建设有3台110MW发电机组,总装机330MW,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最大坝高110m,电站距库尔勒市约150km,距和静县约90km,交通便利。柳树沟水电站位于察汗乌苏水电站下游约12公里处,建设有2台9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80MW,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0m,电站与察汗乌苏水电站间有简易道路通行。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察汗乌苏水电站岸坡修复;柳树沟水电站进场道路修复;察柳两站泄洪洞(溢洪洞)过流面冲刷损坏修复及洞身破损修复;大坝面板接缝止水修复;枢纽建筑物及进场道路范围内边坡地质灾害治理、落石清理、路面修复;坝区建筑物及厂区建筑物渗水治理、屋顶防水修复、墙面粉刷、地面修复;观测道路(含扶手、栈桥、爬梯等钢结构)修复;枢纽建筑物范围地面混凝土修补与结构缝修复;两站厂房零星维修;其他零星维护工作等。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具体施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3—2025年分为每年汛前的3月-6月,汛后的9月-11月中旬两个时段施工。其他时段零星维修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工建筑物建造或修复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工建筑物建造或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工建筑物建造或修复类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