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2023年尾产物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2023年尾产物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概况及范围: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周边公路状况条件临近开发大道,路况情况较好。公司采用好氧生物干化工艺处理污泥,设计能力为1000吨/日,污泥处置后的尾产物可用作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方面。现需将污泥处置后的尾产物运送至电厂进行焚烧等处理。预计年运输总量约为5万吨,实际运输量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准。
2.1.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输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