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设计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
2.2.项目规模:100万千瓦风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证书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证书及以上资质。
8.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工程设计合同业绩(提供的合同业绩及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9.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220kV变电站设计业绩(提供的合同业绩及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6 17:08到2023-03-14 17:00。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设计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
2.2.项目规模:100万千瓦风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 | 设计服务 | 100万千瓦风电场场区内的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两座汇集站区(含生活区、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油品库及危废暂存间等建筑)等设计服务。 | 5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证书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证书及以上资质。
8.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工程设计合同业绩(提供的合同业绩及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9.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220kV变电站设计业绩(提供的合同业绩及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6 17:08到2023-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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