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一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一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四台锅炉(4×630MW)和两台锅炉(2×1000MW)各台机组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法)工艺,是一种干法脱硝工艺,反应器采用高飞灰布置方式,位于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用液态纯氨作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进行反应生成氮气和水,从而降低烟气中的NOx排放。氨气是一种无色、恶臭、有毒、易挥发、极易溶于水和可燃性的气体,与空气混合时易发生爆炸,其与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为16%,爆炸上限为25%。
四台锅炉(4×630MW)和两台锅炉(2×1000MW)各台机组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法)工艺使用。厂内1-6号台机组烟气脱硝采用用量1500吨。
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暂定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交货地点: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或运输租赁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