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井口通勤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生产安装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井口通勤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生产安装分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职工井口通勤运输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 2023年-2024年员工井口通勤正常进行,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专业单位承担生产安装分公司员工井口通勤工作。
2.1.2招标范围:
(1)租赁中标方2台以上客运车辆(28座及以上),完成生产安装分公司职工井口通勤工作,主要接送职工至各施工作业地点(羊场湾、枣泉、梅花井、石槽村、红柳、麦垛山、双马、金凤煤矿、宁东镇等)族自治区境内接送人员、参加各类活动等临时用车相关工作业务。车辆当月每天往返工作面、趟数、单趟里程数及核载人数详见《2023年至2024年生产安装分公司职工井口通勤运输服务项目费用明细表》。
(2)租赁中标方客运车辆(39座及以上)1台,用于长距离集中接送人员及参加各类活动等临时用车;
(3)租赁中标方5座小型普通客车3台,用于机关人员往返各工区作业地点跟带班、安全检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接送人员、参加各类活动等临时用车相关工作业务。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4项目地点:各施工作业地点(羊场湾、枣泉、梅花井、石槽村、红柳、麦垛山、双马、金凤煤矿、宁东镇等),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用于临时用车相关工作业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