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护研究中心职业健康实验室能力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井通风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护研究中心职业健康实验室能力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矿井通风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护研究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按照集团《关于做好首批集团公司级研发平台建设发展的通知》(国家能源科技〔2021〕423号)文件要求,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负责建设“国家能源集团矿井通风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实施公司“一通三防”和职业健康领域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根据研究中心业务功能需要,拟在检测公司现有噪声、粉尘检测业务基础上成立职业健康实验室,开展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评价业务。该项目主要包括神东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掌握神东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对神东现有科研成果进行评估,提炼职业病防治新技术推广目录;开展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实验室建设,提出实验室建设方案,并协助甲方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采购范围
1.研究内容
(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调查神东公司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确定关键控制点,掌握职业病危害现状。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指导建立实验室职业健康检测评价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研究实验室设备设施技术性能,制定设备选型方案,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要求及科研发展方向。
(4)人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提出满足实验室检测评价业务和基本职业健康科研能力的建设要求。
(5)协助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采矿业”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
(6)科研成果评估。对现有科研成果进行总结评估,提炼职业病防治新技术推广目录。
2.成果形式
投标人按技术条件书中规定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研究工作后应提交技术文件(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实验室能力建设研究报告。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申请材料。
(5)科研成果评估报告。
3.其他要求
(1)配合甲方提出的科技成果查新和鉴定要求。
投标人须在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技术开发合同进行备案。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①完成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培训、实验室基础设施配置方案和检测设备选型,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该项目金额的30%;②完成职业技术服务资质办理申请提交,并经资质办理主管部门受理,支付合同价款的30 %;③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具备终验条件,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④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⑤知识产权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采矿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聘任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