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地面员工班车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179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车辆运输服务企业为南航北京 提供地面员工班车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总预算:人民币320.00万元(含税)。 序号 线路 客车类型 单价限价 ( (含税) 使用时间 1 后沙峪线 48座以上(含48座) 2100 工作日(招标人另行要求除外) 2 后沙峪线 20座以上(含20座) 1700 3 天宫院线 48座以上(含48座) 1150 4 天宫院线 20座以上(含20座) 1000 5 宋家庄线 48座以上(含48座) 1200 6 宋家庄线 20座以上(含20座) 1050 7 空港新苑线 48座以上(含48座) 1050 8 空港新苑线 20座以上(含20座) 950 9 航空小镇线 48座以上(含48座) 1300 10 航空小镇线 20座以上(含20座) 1050 11 后沙峪线 17座以上(含17座) 1700 自然日(招标人另行要求除外) 12 宋家庄线 17座以上(含17座) 1050 13 空港新苑线 17座以上(含17座) 950 线路1:后沙峪线(对应序号1、2) 1 发车地点 终点站 工作日 后沙峪基地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7:00 - 工作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后沙峪基地 17:00 - 线路2:天宫院线(对应序号3、4) 2 发车地点 经停1 经停2 终点站 工作日 生物医药基地铁站 天宫院地铁站 庞各庄公交站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7:50 7:55 8:05 - 工作日 大兴基地颐德楼 庞各庄公交站 天宫院地铁站 生物医药基地铁站 17:00 - - - 线路3:宋家庄线(对应序号5、6) 3 发车地点 终点站 工作日 宋家庄地铁站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8:00 - 工作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宋家庄地铁站 17:00 - 线路4:空港新苑(对应序号7、8) 4 发车地点 终点站 工作日 空港新苑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8:00 - 工作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空港新苑 17:00 - 线路5:航空小镇(对应序号9、10) 5 发车地点 终点站 工作日 廊坊市广阳区航企国际社区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8:00 - 工作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廊坊市广阳区航企国际社区 17:00 - 线路6:后沙峪线(对应序号11) 6 发车地点 终点站 自然日 后沙峪基地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按实际运行情况 - 自然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后沙峪基地 按实际运行情况 - 线路7:宋家庄线(对应序号12) 7 发车地点 终点站 自然日 宋家庄地铁站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按实际运行情况 - 自然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宋家庄地铁站 按实际运行情况 - 线路8:空港新苑线(对应序号13) 8 发车地点 终点站 自然日 空港新苑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按实际运行情况 - 自然日 大兴南航城颐德楼 空港新苑 按实际运行情况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统一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统一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统一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统一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例如,统一投标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单价限价×97.5%。投标人所报投标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为南航北京 提供地面员工班车服务,详见招标内容 北京市行政区域及河北省廊坊市,详见招标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型客车(品牌不限)48座(含)以上不少于11辆,20座(含)以上48座以下不少于4辆。(注意: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清单,详见格式十-1、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一览表;②相应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扫描件,如相应车辆的所有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需提供对应车辆的租赁证明,车辆使用权须归投标人拥有;③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