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仪表管理中心-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仪表管理中心-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仪表管理中心 |
20001653 |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通用 |
套 |
1 |
2.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2 其他: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爆云台(摄像机)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