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200MW 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100MW 200MWh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由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境内。拟建站址西侧为330kV青龙山变电站、距银川市约130km、距灵武市约60km,交通便捷。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约占地53亩,分两期建设。每期容量为100MW/200MWh,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容量以交流侧为准,全容量投运并网后检测时,储能电站交流35kV侧输出满足100MW/200MWh且直流侧容量不小于215MWh。本期一次性完成约53亩征地手续,按两期整体布局设计。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一条110kV输电线路。升压站本期配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一套±18Mvar无功补偿装置(具体容量根据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确定,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要求),一台容量为1000kVA的接地变兼站用变,2台容量为1000kVA储用变;远景配置2台10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本期1回,远景1回,110kV系统本期及远景均采用单母线接线;主变低压侧采用35kV。建设一条约0.7km长的110kV输电线路,拟接入青龙山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其中110kV母线、110kV输电线路、出口断路器、通信等按照200MW/400MWh容量配置)。外引10kV电源作为施工电源,建成投运后转为备用电源,长度约1.5km(具体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一期工程储能EMS系统满足二期扩建接入预留端口及容量,二期工程设备接入后,能与一期设备组成一个整体的调度平台,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储能电站统一调度要求,为了保证一二期设备性能一致性,在项目二期扩建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用一期系统设备;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拟建一条管径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拟建一座生活、工器具舱(含一间公共卫生间),面积约100平方米,生消泵房一座、216m³蓄水池、危废间约35.75m³等。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境内。
2.3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100MW/200MWh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网络延伸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设计工作 范围 |
完成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外引10kV电源作为施工电源,长度约1.5km,待项目建成后转为正式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的网络外延设计、生消泵房、蓄水池及危废间,拟建管径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附近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草评、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及电网公司的评审、初步设计电网公司的评审、施工图电网公司的评审(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要求)。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本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储能设备及附属设施、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的布置应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范围内,不能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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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11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主变、35kV电气设备、110kVGIS、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兼站用变、储用变、升压站变电架构、送出线路塔材、导线、防鸟刺、生消泵房、危废间及蓄水池,直流柜、监控、升压站周界防护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电缆、消防及给排水、环境监测系统、快速频率设备、储能电站的暂态建模所需设备、全景监控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设备、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软件系统、监控系统接至110kV升压站中控室内(实现远方监控、操作、遥信遥测量上传、电力生产管理系统等功能实现)、以及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和材料,全场防雷接地、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外引10kV施工电源线路,距离约1.5km,待项目建成后转为正式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所需控制台、监控电脑、通讯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拟建管径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附近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注:所购设备及材料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并网及消防等相关要求) 负责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验收、监造、保险、接车、仓储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负责将整个项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等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购买工程所需的设备和主要材料,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采购。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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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安装、调试范围 |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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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储能设备区、110kV升压站场地平整、所有设备基础、生消泵房、危废间及蓄水池、预制舱、铁塔基础及附属设施、感应式电动大门、围墙、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含储能设备区及场外防洪)、给排水施工(含储能设备区排水系统)、所有电缆沟、主变事故油坑、主变器身缠绕感温报警、接地网、道路(含储能设备区、外道路施工)、照明、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拟建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附近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消防等配套工程;110kV输变电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基础、110kV升压站电缆敷设施工,采取措施进行防沙、固沙等土建工程;完成但不限于: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密实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铺设约1km的进场砂夹石路面,宽5m,长约1km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用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事项,向当地政府交纳临时征地费等临时征地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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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设备(涉网通讯设备),生消泵房、危废间及蓄水池、升压站户外构架及软导线、金具、防鸟刺等安装,主变器身缠绕感温报警、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防系统设备,接地网(含等电位接地网)等设备安装,电缆分层敷设,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拟建管径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附近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计,由招标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35kV电缆敷设、变流器、升压变压器、电池控制柜、电池供电柜、本体控制器、储能系统箱体、构架及附件、储能电池包、通讯柜、远动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监控电脑等所有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工程,包括该工程所有的协调费用。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编号牌等)制作及安装,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通过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验收。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要满足电网公司并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备。 |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 |
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暂态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调度要求的储能系统接入信号、电能质量、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等所需信息上传至中控室及国网宁夏电网调度中心、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的控制、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储能电站调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电调字〔2022〕36 号)、附件5: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6:《宁夏电网调度系统新能源并网服务手册》的通知(宁电调字〔202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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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含二期储能设备预留区域)、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110kV送出线路工程、10kV备用电源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负责本项目所有涉网试验工作(储能系统等设备须经具有国内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储能电站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取得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监部门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通过质监验收、监理监测验收、消防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110kV输变电工程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生消泵房、危废间及蓄水池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含储能设备区、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协助配合投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站用电外引线路、负责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并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由投标人办理的相应手续和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各项费用及相应手续办理的协调费用,除招标公告中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余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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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
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规范见“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1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评价标准”相关要求。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110kV输变电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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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
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完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E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总和,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金额。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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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界点 |
本工程110kV线路与青龙山330kV变电站高压设备连接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内高压设备接线处,光纤引入连接到330kV变电站二次室通讯设备;乡道(村道)和进场道路交汇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从乡道(村道)交汇处至感应式电动大门间进场道路的铺设砂夹石;分界点的所有材料、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标示牌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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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内服务 |
本工程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的服务,满足电网相关的涉网要求(包含备品备件)。 工程质保期内,储能系统集成商对储能系统(含电芯、BMS、EMS、PCS及其附属设施等)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所提供针对发包方的技术说明书、作业指导书、运维手册等应进行明确细化,达到可操作性、可运维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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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移交 |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于项目验收后,60天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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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
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是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备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集成能力,且具有其中至少一项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第2条要求。
3.7投标人储能系统集成商须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起算至今,采用280A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集成项目供货业绩1GWh及以上,且具有一个单体100MWh及以上采用280A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并网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供货范围须明确为电池集装箱集成或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 等设备。单体业绩提供该业绩全容量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3.8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不低于50MW/100MWh的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且证明文件应明确显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3.9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独立式且项目规模不小于50MW/100MWh的储能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10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14依据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1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