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司梅屿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温州公司梅屿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温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温州)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温州梅屿新型储能电站利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原梅屿电厂关停闲置用地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并网点交流侧额定容量)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暂规划两期工程,一期100MW/200MWh,二期100MW/200MWh,本项目为一期工程。项目地点与220kV城西变直线距离约1.5km,与文武变直线距离约6km,东南距瓯海区中心约4km,东距温州市区中心约5.5km。后续将聚合温州市瓯海区分布式风电、县域光伏以及温州市相关负荷等分布式资源,充分发挥与电源端、电网端、负荷端距离近的优势,建设以梅屿储能电站为主体的温州市瓯海区新型虚拟电厂示范工程。
招标范围:负责电站的运行、维护、临修、消缺、定检、值班、抢修、安全文明生产整改及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站生产区域的基础、构(建)筑物、支架、电缆桥架、汇流箱、储能系统、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升压站、10KV市电环网柜后进线、110KV过渡电力送出线路等发配电设备(系统),确保全站最优的系统效率和可用性。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自合同签订后(运维期限24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要求承修类2级、承试类2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及以上容量的新能源场站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或100MW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厂的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每个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新能源电站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发电厂运维的项目负责人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