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西固区大红山 5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甘肃) 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 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BRR-2022-ZB2-ZB-016-40。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西固区大红山 5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张家大坪, 场址区属低山地形, 场地为荒山, 山体坡度较大, 场区植被覆盖率低, 山坡分布残坡积碎石土。场址具体坐标为东 经 103°32.565′, 北纬 36°9.666′, 中核汇能西固区大红山 50MW 光伏发电项 目 EPC 总承包,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张家大坪。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50MW,实际装机容量 60.00064MWp,拟安装 101696 块 590Wp 双面单晶硅光伏组 件,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 6 个容量为 3.73824MWp 和 10 个容量为 3.75712MWp 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组串由 32 块太阳电池组件串联 组成,容量为 3.73824MWp 的方阵由 6336 块(198 串) 590Wp 双面单晶硅光伏组 件组成和 10 台 320kW 的组串式逆变器组成;容量为 3.75712MWp 的方阵由 6368 块(199 串)590Wp 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组成和 10 台 320kW 的组串式逆变器组成。 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将所发电量送至系统电站。
本工程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 7.5MW/30MWh,共设置 3 套 2.5MW/10MWh 储能 子系统。每套 2.5MW/10MWh 储能子系统包含 1 套 2.5MW 逆变升压一体舱和 2 套 5MWh 电池集装箱。 3 套 2.5MW/10MWh 储能子系统通过 1 回 35kV 集电线路 接至 110kV 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光伏阵列区和升压站及外送线路等所有工程总承包范 围。
(1) 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升压站 及送出线路)、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 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本体)、 箱变、升压站主变、电气一、二次设备外);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试验、 安全稳定运行、专项验收、售后服务、培训、消缺, 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 工作。
(3) 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外送线路及对端升压站间隔改造工 程 (包括升压站、光伏阵列区、储能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 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 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办理并网 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并网调试验收、启 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地表植被、建筑物等相关清表工作,面积约为 1500 亩。
(5) 负责外送线路、备用电源和场区集电线路等塔基基础的征地、清赔、线 路道路的穿跨越工作。
(6) 负责电站光伏储能系统的设计、设备及附件采购(除储能设备本体外)、 施工安装、储能系统抽检及并网后的性能试验、其他相关实验、各项验收及满足 并网条件的所有手续等。
(7) 协调办理本项目的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 协调办理电网接入 方案及批复等相关工作。
(8)负责本项目区域内输油管道防护方案编制、评审及实施。
(9)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网公司的协调、整体合规性手续办 理、各种因素阻工等。
(10) 详细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3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专 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张家大坪大红山区域。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3 日历天,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 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 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 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5 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下同) 应 具有至少 2 个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 2 个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 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 应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并担任过至少 2 个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 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 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 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 诉讼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或 2020 年至 2022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 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不得参 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 理由和有效证明, 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 情节严重的, 有权按供应商不良 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 且与投 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年检的, 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否则在 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止 (北京时 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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