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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南航文化传媒小桌板广告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5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202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2024年度南航文化传媒小桌板广告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300173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额140万元/2年

印刷品名称

飞机小桌板广告贴单价限价表(含税,人民币)

280mm*85mm

230mm*80mm

230mm*100mm

200mm*70mm

310mm*120mm

上述尺寸长、宽均可±10mm浮动,价格不变

不干胶基材型号:3MIJ180MC-10背胶基材,厚度0.08-0.1mm;

加膜型号:3MIJ180C-10亮光保护膜,厚度5丝; 油墨或墨水要求:环保无毒无味; 切割:按甲方需求进行裁切;特殊工艺:丝网局部UV印刷。

印刷数量<500

? 6.00元/张(印刷数量<500张制作及开机费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印刷数量≥500张

? 3.88元/张

打样费用(数码样)

免费

打样费用(大货样)

? 480/款

丝网局部UV印刷费用

(局部UV,面积不超过页面的30%)

? 0.2元/张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飞机小桌板广告贴印刷

需求人指定地点(广州、北京、上海、深圳、海口、三亚、长沙、武汉、郑州、南宁、桂林、贵州、汕头、珠海、重庆、乌鲁木齐、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西安等)

1、打样:如需投标人制作小样,投标人需要在2天内完成数码样制作,快递时间不超过3天。小样如需再次更改,重复上述步骤。所有产品必须得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者书面确认后才能开始正式生产。

2、大货:采用按订单要求供货的方式,投标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当期订单的要求供货。打样经招标人确认后,5天内完成实物制作,物流时间不超过5天,个别偏远地区不超过7天。具体每个地区及对应数量见当期订单。由投标人送交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方式不限。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意: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8 投标人具备不干胶印刷制作经验。

注意:提供一份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不干胶印刷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面、内容页及双方签署页)。)

2.9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测试中心(简称:CAAC)出具的符合CCAR25.853(a)的要求或符合FAR28.134面料阻燃测试的安全要求标准的报告。

(注意:投标人须提供所使用材料的阻燃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211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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