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压气机试验台二期设备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其位于上 海市临港的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以下简称“试验基地”)建设 100MW 等 级压气机试验台,是开展重型燃气轮机压气机关键技术和部件级工程验证的重 要平台。本试验台分两期建设:
一期工程已实施,在试验基地建成 50MW 等级压气机试验台;
二期工程待实施,在一期工程试验台的基础上,基于试验基地环境、配套 及厂房条件,对传动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相应的升级扩容,扩建 为 100MW 等级试验台,即本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是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以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为目的,在项目中 实施一套完整的总承包项目活动的过程,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以及相关支持、培训、服务和评审等工作。在总价合同条件下,投标人应对本 项目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成本、技术和完整性负责。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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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标书价格 |
招标范围 |
工作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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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气机试验 台二期设备 总承包 |
1 套 |
2000 元人 民币 |
对 50MW 等级压气机 试验台的动力系统及 传动系统进行升级改 造,功率达到 100MW 等级,具体采购内容 包括:压气机试验台 动力传动系统功率提 高至 100MW 等级所 需设备(包括电机、 齿轮箱、扭矩仪、联 轴器、滑油系统等) 的设计(校核与优 化)、采购和安装调 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7 个月 内完成竣工验收。(详细内 容见本册第八章)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特别提示:请认真研读下表,不响应标记 “*”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压气机试验台二 期设备总承包 |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要求,投标人需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 参加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2) 投标人须为能与招标人独立签订合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未被列入国际制裁名单); 3) 最近 36 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 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 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 不合格处理期间;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 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有 3 年及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在近 3 年内(2020 年 6 月 1 日至投 标截止日) 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两次及 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且在近 1 年(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 内未发生 过较大安全事故或人身死亡事故。 *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近十年内(201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建一台/ 套 10MW 及以上功率等级的航空发动机压气机、透平试验设施(或 燃气轮机压气机、透平试验设施),或上述试验设施的电气传动系 统承建或升级改造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 注:上述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或 国家批复文件),通过验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涉及设计分包的须单 独说明。 2) 投标人具有设计、集成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 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三) 其它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 12 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2) 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近 3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至少 包含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 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