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项目一期2×35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所需石灰石选择供应商,以确保涿州京源热电厂石灰石的安全和稳定供应,本次石灰石采购预估量约为3.2万吨,执行含税到厂价,据实结算。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本项目内容及范围
1.供货方式及供货能力:卖方车辆运输至买方厂区内指定地点,(说明:涿州热电料场)供货能力>500吨/日;
2.产品供应:由买方电话提前一天通知对方,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保证供应;
3.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地点;(说明:涿州热电料场)4.交货数量:根据买方需求交货,数量以买方收货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拥有石灰石矿资源(具有采矿许可证)或与拥有石灰石矿资源的企业签订销售授权或供销协议(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矿资源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说明:投标人的石灰石供货规模总和应大于5万吨/年,若单个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不满足5万吨/年,可提供多个。
(2)一个矿石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即可)的石灰石检验报告(有效检测报告应附报告封面页及检测报告页)。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项目一期2×35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所需石灰石选择供应商,以确保涿州京源热电厂石灰石的安全和稳定供应,本次石灰石采购预估量约为3.2万吨,执行含税到厂价,据实结算。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本项目内容及范围
1.供货方式及供货能力:卖方车辆运输至买方厂区内指定地点,(说明:涿州热电料场)供货能力>500吨/日;
2.产品供应:由买方电话提前一天通知对方,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保证供应;
3.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地点;(说明:涿州热电料场)4.交货数量:根据买方需求交货,数量以买方收货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拥有石灰石矿资源(具有采矿许可证)或与拥有石灰石矿资源的企业签订销售授权或供销协议(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矿资源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说明:投标人的石灰石供货规模总和应大于5万吨/年,若单个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不满足5万吨/年,可提供多个。
(2)一个矿石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即可)的石灰石检验报告(有效检测报告应附报告封面页及检测报告页)。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7日16时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7日16时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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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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