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西风电项目(麒麟、沾益、富源片)区生态修复及环水保绿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富源西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曲靖市富源县、沾益区和麒麟区, 场址东至富源县 城至墨红镇“富墨线 ”、西至五台山风电场和朗目山风电场所在的曹家大山山脉 东侧、北至 G60 高速公路沪昆一线、南至墨红镇和茨营镇连线。富源西风电基地 项目总规划容量 800MW,分三期开发建设,分别为:富源西风电场一期(墨红片 区),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富源西风电场三期(老古山、红土地片 区),其中一期、二期项目均位于富源片区,三期项目分为富源片区、麒麟片区和沾益片区。
富源西风电场一期(墨红片区):墨红风电场规划场址位于曲靖市东部富源 县,富源县墨红镇与中安街道一线以西、G60 高速公路以南区域(除冒天水风电 场范围外),场址西侧至富源县与沾益区和麒麟区交界一带、南侧至富源县与麒 麟区交界一带。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5° 22'~25° 42'、东经 104° 2'~104°12'之间。规划场址由多条山脊、山包、山顶台地及山间平地构成,规划布机区域海拔在 2100m~2700m 之间。项目总装机容量 300 兆瓦。
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 冒天水风场位于曲靖富源县西南部中安 街道大箐沟村至墨红镇三台村一带的山梁上,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5°29’ ~ 25°39’、东经 104° 08'~104°13’之间,场址中心至富源县城直线距离约 10km, 距曲靖约 59km,距省会昆明市 182km;规划场址涉及范围约 48km2,场址内大体 上由两条主山脊及其零星支脉山脊组成, 呈“人 ”字形, 山脊呈南北走向, 山脊 海拔在2210~2520m之间,拟用山脊全长约 17km。整体南高北低, 海拔落差约300m。
项目总装机规模 100MW。
富源西风电场三期(老古山、红土地片区):红土地风电场规划场址位于曲靖市中部沾益区,西侧距离西面沾益区城区直线距离约 14km,西南部距离西南面麒麟区场区直线距离约 19km,东北部距离东北面富源县城直线距离约 22km。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5°29'~25°38'、东经 103°59'~104°05'之间。规划场址由白水镇南半部多条相对独立的山脊及其山顶台地构成,规划布机区域海拔在2100m~2320m 之间。老古山风电场规划场址位于曲靖市中部麒麟区,场址西侧距离西面麒麟区城区直线距离约 16km,西北部距离西北面沾益区城区直线距离约 15km,东北部距离东北面富源县城直线距离约 30km。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5°22'~25°35'、东经 103°57'~104°03'之间。规划场址由多条相对独立的山脊及其山顶台地构成,规划布机区域海拔在 2080m~2410m 之间。项目总装机规模 400MW。
本工程分为 3 个工程包,每个工程包单独分开实施,每个包作为单独一个 标段。工程包 1 含富源县辖区内全部工程量,主要包括富源西风电场一期(墨 红片区)和二期(冒天水片区),工程包 2 含曲靖市麒麟区辖区内全部工程量, 主要位于富源西风电场三期(老古山麒麟辖区),工程包 3 含曲靖沾益区辖区内全部工程量,主要位于富源西风电场三期(红土地片区和老古沾益辖区)。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 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文件 价格 (元) |
1 |
|
包 1: 富源 西 风 电 项 目 富 源 片 区 生 态 修 复 及 环 水 保 绿 化 总 承包 |
1.实施方案编审:按照水土保持、植被 恢复、环保验收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恢复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水保 施工图等,编制绿化种植实施方案并通过评 审。 2.种植绿化:根据评审的方案,在风机 平台、主支线道路、弃渣场、升压站、施工 临时用地及边坡进行穴状整地,主要完成乔 木、灌木种植及 2 年期养护。 3.项目验收:组织并承办临时占用林地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实施验收,并 保障通过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验收及完成整改; 配合组织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 通过主管职能验收及完成整改;配合组织环 境保护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通过主管职 能验收及完成整改。 |
本工程总工 期 24 个月。 暂定 2023 年 8 月 10 日开 工, 2023 年 10 月 10 日完 成绿化种植, 2023年 12月 31 日通过各 主管职能部 门验收。 2025 年 8 月 10 日完成养 护并移交。 |
500 |
2 |
|
包 2: 富 源 西 风 电 项 目 麒 麟 区 生 态 修 复 及 环 水 保 绿 化 总 承 包 |
1.实施方案编审:按照水土保持、植被 恢复、环保验收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恢复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水保 施工图等,编制绿化种植实施方案并组织通 过评审。 2.种植绿化:根据评审的方案,在风机 平台、主支线道路、弃渣场、升压站、施工 临时用地及边坡进行穴状整地,主要完成乔 木、灌木种植及 2 年期养护。 3.项目验收:组织并承办临时占用林地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实施验收,并 保障通过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验收及完成整改; 配合组织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 通过主管职能验收及完成整改;配合组织环 境保护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通过主管职 能验收及完成整改。 |
本工程总工 期 24 个月。 暂定 2023 年 8 月 10 日开 工, 2023 年 10 月 10 日完 成绿化种植, 2023年 12月 31 日通过各 主管职能部 门验收。 2025 年 8 月 10 日完成养 护并移交。 |
500 |
3 |
|
包 3: 富 源 西 风 电 项 目 沾 益 区 生 态 修 复 及 环 水 保 绿化 总 承 包 |
1.实施方案编审:按照水土保持、植被 恢复、环保验收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恢复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水保 施工图等,编制绿化种植实施方案并通过评 审。 2.种植绿化:根据评审的方案,在风机平台、主支线道路、弃渣场、升压站、施工 临时用地及边坡进行穴状整地,主要完成乔 木、灌木种植及 2 年期养护。 3.项目验收:组织并承办临时占用林地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实施验收,并 保障通过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验收及完成整改; 配合组织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 通过主管职能验收及完成整改;配合组织环 境保护验收单位,保障植被措施通过主管职 能验收及完成整改。 |
本工程总工 期 24 个月。 暂定 2023 年 8 月 10 日开 工, 2023 年 10 月 10 日完 成绿化种植,2023年 12月 31 日通过各 主管职能部 门验收。 2025 年 8 月 10 日完成养 护并移交。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 织, 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1.2 投标人没有纳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1.3 投标人应满足:
(1)投标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或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 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投标人在近 18 个月内不得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以上情况查询中 华人 民共和 国应急管理部 网站和 国家 能源局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4 没有处于云南省或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公司解除的情形,经查询后执行;
3.1.6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无严重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交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 位,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 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以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承诺或评标人员查询网站情况做为执行依据。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资格、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绿化相关内容。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须至少有 2 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3.2.3 拟担任本项目经理资格: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安全 员 B 证;项目经理在近 5 年(2018 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 1 个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2.4 拟担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必须配备安全负责人 1 名,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7 日 时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