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上饶5.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上饶5.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江西上饶5.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境内,共分为2个场址,分别为余干县江西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晶富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利用这2个公司的厂区屋顶面积建设安装光伏组件。屋顶可利用总面积54600㎡,全部为彩钢瓦屋顶(其中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44000m2,晶富科技有限公司10600m2),规划交流侧容量为5.72MW,实际布置直流侧容量为6.92185MWp。
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布置分散,本项目每20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0-11路组串接入1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6-7路组串接入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经电缆接入400V光伏并网柜,并网柜经电缆接入厂区已有变压器400V侧并网。初步方案配置47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配置17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同时配备6面低压并网柜。
本工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18097.78万kW.h(其中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14582.86万kW.h、晶富科技有限公司为3514.92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723.91万kW.h(其中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583.31万kW.h、晶富科技有限公司为140.60万kWh), 首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99.13h,年均可利用小时数为1045.83 h。
本项目拟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逆变器将光伏电站发的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经并网柜汇流后从企业原有380V专变低压母线接入,优先供企业使用。余电经企业原有专变升压至 10kV 后由原专变 T 接线路并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力部门审查意见及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1.2招标范围: 江西上饶5.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6.92185MWp,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加固、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2 其他: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计划2023年9月1日开工建设(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书面通知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光伏组件全部并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