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新城
2.2 规模: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台9F级(2×467MW)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1.87MW。
2.3 建设工期: 本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4年12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0月底投产,具体开工时间按照上级单位批复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暖通闭式冷却塔。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3台暖通闭式冷却塔(每台处理水量为1000m3/h)及其附属设备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方,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近8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不少于1个项目暖通闭式冷却塔的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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