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台水电集控中心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含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吉林台水电集控中心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含安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下胡地亚于孜村胡地亚于孜大街3号,公司集控中心办公楼及运转楼为框架式建筑,办公楼地上四层,办公区域建筑面积约7500平米;运转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建筑物阳面窗户较多,窗户为型材内开下悬窗,室内通风换热能力有限,根据建筑物特点、用途及当地气候特性三个方面,重点开展集控中心办公区中央空调采购安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采购范围:公司集控中心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和运转楼空调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甲方通知,20日内到货,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计划交货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计划交货结束时间:2023年9月20日;计划安装开始时间:2023年9月21日;计划安装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1日。
2.1.4供货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下胡地亚于孜村胡地亚于孜大街3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中央空调(制冷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3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