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专业辅助泵及电动滤水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专业辅助泵及电动滤水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本期工程两台机组配置4台闭式冷却水泵,4台排污水泵,2台小机润滑油输送泵,4台供热减温水升压泵,2套主厂房开式水电动滤水器,1套灰库开式水电动滤水器,以及配套阀门等附属设备,另外还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运行和试验等方面。
其他:
供货日期:#3机组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前供货,#4机组于2024年9月30日前供货。
交货地点: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闭式冷却水泵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7 16:00:00。